台灣需要這樣的法官 法律不外乎人情呀!
發佈於 2017-02-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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恐龍法官這名詞經常會在新聞上聽到,他們判定出的結果讓許多人百思不得其解,甚至憤怒到想揍人。但這社會還是有溫暖的,當你遇到一位通人情又具有幽默感的法官時,仍然會讓人對這世界感到希望的!
美國首席大法官 Frank Caprio在這集【Caught In Providence】電視節目中,審理了一件停車罰單的問題。Caprio大法官一唸完案件內容就已無奈的眼神看著一旁的檢察官。因為眼前這位女駕駛被開單的原因只是比法定時間早了2秒!
根據當地法律規定,Cushing Street道路禁止停車的時間為8至10點,而這張罰單咖出的時間竟然是9點59分58秒!是有多缺業績呀?女駕駛笑著表示,當時他車上的時鐘確實已10點了。法官最後網開一面,撤銷了這張罰單。
犯錯就該罰,儘管僅差1秒鐘?還是覺得員警應該去認真處理其他嚴重的違規案件吧?你覺得這樣的判決是對還是錯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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